• 谁更牛问题

    2007-12-26

    扯淡:谁更牛问题即谁知道得更多问题即如何处理悬念问题是侦探小说和悬疑电影的本质问题。

    先说小说本身,确实是很好的书,文学性较强,人物性格鲜明,心理刻画有一点点深度,在查案的过程中,瑞典的社会风貌若隐若现,作者是想“把创作犯罪小说当作解剖刀,一刀一刀划开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假象和弊病”,好有野心哈。看多了古典推理和硬汉侦探,这次看一群警察,而且没有特傻逼的来陪衬,多少有点不习惯,不过看进去还是很过瘾的。其实马丁·贝克无非是个优秀团队的头头啊,叫贝克团队探案系列更准确。

    这本书的译文质量也还可以,字里行间冷不丁的幽默都出来了,可以让人“小笑”一下。但是编辑有点不负责任,前后人名都不统一,一会梅兰德,一会米兰德,这些错误不容忽视,应该扣编辑工资以示警告!

    然后扯淡。谁更牛问题其实就是作者把多少东西告诉读者。在古典推理中,侦探怎么想的,作者在最后一刻之前基本不会让你知道,看那一时期最牛的作家,克里斯蒂、范达因、奎因、卡尔,都是给你一堆线索,然后侦探按他自己的逻辑莫名其妙地行动,在最后一刻才告诉你所有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咱就恍然大悟,惊讶得昏天黑地,大呼过瘾。到了硬汉小说,不管是哈米特还是钱德勒,虽然也是到最后才揭晓真相,但前面的提示更多,咱跟侦探之间的距离不像古典期那么远了。这本《大笑的警察》就是完全同步,警察们查到想到什么马上告诉我们。至于再后来的一些犯罪小说,甚至有读者知道的比侦探多的情况。

    这几种情况,专业点叫不同的“叙事视角”(全知也就是最后一种情况好像是零度叙事,根据数学原理应该也就是360度——好严密的古典式推理啊!),给人的感受和背后蕴含的意义不尽相同。第一种我们只是等着惊叹,阅读的过程中不会全然把自己代入到侦探的位置上去,有点把他们当成神,等着他们引导,为咱芸芸众生指点迷津。第二种我们就和侦探一起行动了,我们把自己放到侦探的位置,在污秽的世界中找寻真相,加上那些硬梆梆的小说,有点存在主义的意思,难怪银幕上的英雄都不读书,戈达尔却在《阿尔法城》中让主人公躺在床上看雷蒙德·钱德勒(忘了具体是哪本了)。到了最后一种,我们不再惊叹案情的离奇,转而担心主人公的处境,或者跟着进行犯罪狂欢,站凶手那边了——人心不古啊!其实很少有侦探小说完全是最后一种情况,那就没有“侦探”的成分了,但后来许多小说确实是作者在侦探知道情况之前就把结果告诉了读者,像《简单死亡》那样的,显得侦探比罪犯也比我们傻比。

    这一叙事策略的转变多少能反映出不同时代读者阅读心态的转变,进而可以折射出一小角的社会心理变迁。咱很多人最喜欢的还是古典推理,是个好现象,这说明大家都有一颗纯洁的心灵,相信党和政府会为我们解决所有的困惑,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凶手最终难逃法网。扯远了。

    玩这些谁知道更多的把戏,玩最牛的是搞电影的希胖,希胖就靠这么一点把戏把谋杀玩成爱情把爱情玩成谋杀。希胖招牌式悬念是观众知道的比主人公多,周围气氛啊音乐啊都告诉我们此地会出大事,主人公却傻乎乎根本就不知道,咱着急上火啊。有时我们知道的和主人公一样多,像《后窗》,急着想看看对面屋里到底有什么名堂。他最狠的一招是不把主人公知道的告诉我们,好像是在《惊魂记》中,那女的看到了什么东西,一副惊讶的表情,但镜头却不切到她瞧见的东东上,影片后面也再不作交待,咱就一直纳闷中,这招最牛。

  • 关于这本什么“推理史上第一奇书”,可以说的东西很多,先扯阅读感受之外的。

    小说内容其实很简单,无非是一个病床上的警官闲着无事,把理查三世的历史定论翻转过来了,“探案”过程即是历史考据过程。人们对历史定论的固执己见,群众理论大师勒庞有过很精辟的论道:群体人一般愚蠢、保守、偏执、顽固不化,宁愿相信忠奸分明、区分简单的假象,也不愿相信证据确凿的事实。这本书中有好多那样的论据,所谓的“历史事实”经常是子虚乌有。“历史”本来就不是什么板上钉钉的事实,她无非是文字或口头流传的一种话语,一种文本,本质上和小说没什么区别。持这样观点的学术流派很多,什么文化诗学啊,新历史主义啊,乱七八糟的。所以我们在接受“历史”的时候,不光要关注内容,还应该注意讲述方式,去分析为什么这样讲述,比如汤因比的讲法和马克思的讲法当然就很不一样,有时杀一人都被说得罪大恶极,有时杀千万人却尽是歌功颂德。“历史”和她的讲述方式共同构成了过去的“事实”,在小说中,铁伊对这个问题没少费心,格兰特警官读的那些书,有中小学教材,有《瑞比的玫瑰》这样的小说,有托马斯·摩尔的虚饰史作,等等,它们讲述“历史”的资料来源和手法,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读者理解上的偏颇。

    当然,警官更关注的是“真实”,历史事实到底是怎样的。他用侦探的职业素养,要求帮助他的布伦特多收集客观的事实资料,而不要所谓史家的评价,结果理查三世这个人越来越得到他的好感,他也最终为理查翻了案。这是他的逻辑,建立在客观情况之上,杀人犯就是杀人犯,天子与庶民同罪。最后他说,他还是回到警察局吧,他的逻辑只有在那儿才能成立,他实在没法理解“历史”。很无奈。难道我们只能对着虚假的“历史”无可奈何?

    回到小说上来,说实话,我觉得大部分中国读者都不会有太大的阅读快感,毕竟对那些啰哩八嗦的英国历史不甚了了,甚至很多人会说,直接写个论文不就完了嘛。其实铁伊是通过小说的形式扩大了历史考据的内涵,格兰特警官搞出真相后发现没人感兴趣,他感慨,歪曲这件事是会发生在你们每个人身上的呀!这多新鲜啊,咱老百姓被“历史”强奸,那还不是司空见惯?

    总之,这书挺有创意的,力压艾柯的《玫瑰之名》(顺便提一下,关于虚构文本和历史之间的关系,艾柯很多论著中都有着精辟的阐释),坐上历史推理的头把交椅,这也不是胡来。但在我这样的中国读者眼里,真算不上有多好看,更称不上有多伟大。

  • 昨晚除了看“摇滚大历史”,还看了那部某种片,太牛了!如图,片名叫“新浪潮JI NV”,此片是今年成人电影奥斯卡AVN奖最佳两性电影得主。

    某种片绝对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心情舒畅,有利于胸怀宽广,看了感觉生活真美好。在学校的时候,大家看的基本是日本的,一方面是人种上的审美习惯,另一方面也因为大家看某种片都是下下来随便看几个镜头,没人想从头到尾看下来,这样就没法领略欧美某种片的独特韵味。从叙事学和接受美学上分析,电影的叙事时间和阅读时间本来是基本重合的。但是有录像、碟、网络下载等微缩影像后,观众就可以自行控制阅读时间,看一般片的时候,我们努力让自己符合接受规则,一般不快进,但看某种片,大家就酷爱动手(歧义?),自行选择播放时间,等于是重新剪辑。这是接受者革命性的举动,可以借助许多理论对此详加分析,比如用布莱希特的间离理论就能阐释出许多道道来。

    从本体上看,日本的某种片形式是很简单的(并非指X的形式,那是内容上的),分镜头设计简洁明了,一般是中近景加特写,切换也不花哨。但欧美的就有许多大胆的革新,比如这部片,摄影上,推拉摇移跟无所不用,还有跳接、声画对位、画外音的独特运用、对画外空间的暗示、间离效果(这个最奇特)、表现主义手法、MV形式的插入,等等,真的是带有几分新浪潮风范。然后就是叙事上,日本的都是平铺直叙,顶多刻画一下人物的隐秘心理,欧美就厉害了,圣费尔南多谷地出产的某种片有西部、警匪、枪战、科幻、惊悚、恐怖等等,而且多视角多层次和开放性结尾昭示了某种片领域的现代主义潜流,可以说,美式某种片的繁盛是植根于整个美国电影文化的。此外,欧洲各地的某种片也都在努力探寻着自己的民族特色,比如法国人的浪漫喜剧和古装宫廷剧就很成功,今年AVN奖的最佳外语片就被法国的【色情战争1】(Porn Wars: Episode 1)夺得,前段时间,带有复古风味、混合黑白影像的法国喜剧【千言万语】(1000 WORDS)也在美国市场上大获成功。在这方面,香港的3级片曾取得过不俗的成就,但随着香港电影工业的没落,也因为东方文化特有的含蓄,未能融入世界某种片的大潮,为华夏儿女争一口气,是为遗憾。

    此外,美式某种片中的性别策略早就引起了女性主义者的高度重视,他们从中看出,女性居然可以在某种片中实现对“窥淫欲”(这个概念详见劳拉·穆尔维的《视觉快感和叙事性电影》)的反讽,从而成为两性权力的主导者,而不是一味地担当审美客体。这一点当然没有逃过商家的法眼,男色某种片的发展一直生猛。

    不管怎么说,某种片毕竟是影视工业的组成部分,健全的商业体系是保障某种片顺利发展的关键,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某种片艺术性的大幅度提升,AVN奖的设立就标志着:某种片不仅具有现实和社会的功用,也能创造自己独特的美学价值。这一点的另一个明证是: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代表作:【不羁夜】、【木兰花】)、鲁斯·梅耶(代表作:【飞越美人谷】)等知名导演都承认,是某种片激发了自己的创作灵感,并成为自己创作道路上取之不尽的艺术源泉。

    国内对某种片的研究是学术界的空白,迫切需要有人去填补。而且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某种片在面对全球市场和资源的时候会有什么新的动向,某种片超国别的认同会否与其它艺术形式一样陷入后殖民语境,都值得密切关注。

    最后,感谢不辞辛劳推出欧美某种片影碟、并且连评论音轨和幕后花絮都不放过、为研究者提供第一手资料、在全国物价飞涨的情景下依然不提半分钱的盗版商,感谢奋斗在某种片第一线的导演、制片人、技术人员,尤其向芳华绝代光芒万丈的某种片女星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你们是我们时代最美丽的梦幻!

    AVN奖官方网站:http://www.avnawards.com/

    豆瓣AVN小组:http://www.douban.com/group/AVN/

    今年AVN奖的获奖名单和重点影片介绍: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4/1/636338.shtml

  • 艾柯说,我们喜欢侦探小说,是因为它提的问题和哲学一样:到底谁他妈干的?

    范达因在他著名的“写作推理小说的二十条军规”中说,推理小说的智力性,是很多不屑于通俗文学的读者也喜欢它的主要原因。

    要是那些罪恶旁的神人都聚在一起会是个什么情景,就像好莱坞搞的那些异形大战铁血战士大战掠夺者大战弗雷迪大战杰森大战关公,波洛、布朗神父、马普尔小姐、陈查礼、菲斯·万洛、马洛、山姆·斯派德,等等等等,他们在一起开个犯罪心理学的研讨会,然后有人被杀,然后各自展开调查,哈哈,肯定酷死了

    看了范达因的《格林家杀人事件》,好像不是他最好的,案件本身的惊奇度也算不上登峰造极,中段居然被我猜中了,但仍不失为一本精彩的小说。范达因当然严格恪守他自己的军规,直接了当,没有任何无谓的枝蔓,但我总觉得还可以再压缩一下,菲斯·万洛的指点应该稍多一点,要不然能把人急死。那些神探身旁的傻蛋警探和助手,就跟警匪间谍反恐片中来自上级的权力掣肘一样,真那么必不可少吗?

    菲斯·万洛这个家伙还是个艺术鉴赏家,这个有意思,他后来开导人时,用了一段绘画和摄影的类比,绘画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每一个细节都不可或缺,彼此呼应,构成整体,摄影却只是零碎的随意组合,像自然本身,这个案子呢,我们要把它当画看。这段话很精到,有相当的理论基础,最后他总结说,我们过分注重了客观存在,忽略了“有意味的形式”。太好玩了!让我想起很多艺术问题,比如康定斯基感慨说,这屋里,这光线里,就有最美的画,是客观物像损毁了我的画啊。译者把克莱夫·贝尔的经典概念称作“意义重大的存在方式”,把《艺术》第一章《审美假说》叫做“美学的一种假设”,不符合通行译法,看来是不知道。靠,文艺理论真是太有用了!

    范达因在小说中自己加注,解释延伸人物和事件,让文本更逼真、丰富,并且对犯罪历史和书籍以及著名案件广征博引,给人一种超文本的感受,也很有意思。其实在对叙事手法的开拓上,侦探小说总能带来惊喜,也确实没有别的类型文学取得过侦探小说的成就。

    菲斯·万洛这样优雅的古典派侦探不久就被硬汉取代了。严格说起来,只有黄金期的古典小说才算“推理小说”,硬汉小说更多属于“侦探小说”。很多人不喜欢硬汉小说,也难怪,它在案情的苦心孤诣上,和古典派确实有差距,但其魅力更多体现在冷硬孤绝的私家侦探本身。这些人,像哈米特的山姆·斯派德、雷蒙德·钱德勒的马洛、加德纳的梅森律师,他们不再是置身事外、苦思冥想的完人,他们深陷漩涡之中,用行动代替分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却又恪守准则绝不动摇,他们周旋在显贵、蛇蝎美女和法官之间,还不时为自己捞点小利益。

    这些礼帽风衣的硬汉都是一些存在主义英雄,用自己的行动在污浊的世道中捍卫一点点正义,就像海明威和凯鲁亚克笔下的人物,他们孤独、骄傲,只按自己的心愿出牌,不对任何人负责,却背负着整个世界。

    下面这三个豆列真好,可以用来查漏补缺,感谢两位作者。最后一个是“悬疑”小说,译的还不多,“悬疑”云者,大概是超自然啊、巫术啊、水晶球啊都能用上了。在范达因的准则里,这些是绝不可出现在推理小说中的:http://www.douban.com/doulist/70370/    http://www.douban.com/doulist/70371/   http://www.douban.com/doulist/91175/

  • 艾柯在《悠游小说林》中提到过,有个化学家想要证明,小红帽的故事说的其实是提炼水银的化学方程式,他最终都没能自圆其说,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版本显示,小红帽从野狼肚子里出来后戴着银色的帽子。其实这个位老哥大可自己编造一个,若能流传开来,指不定能被文化研究者阐释出种种新意。

    某一个民间故事口耳相传,它的内容和细节会随着社会风貌不断产生变异。形成文字尤其是被著名作者记载后,该版本就有了不可更改的权威性,但故事任务和情节内涵依然可以跟随时代的变迁改头换面、推陈出新。这都为文化批评家提供了窥斑见豹的绝佳机会。其实无论是牛郎织女梁山伯祝英台,还是荤段子政治笑话,甚或是古装三级现代毛片,只要是有人喜闻乐见的,它一定多少编织着时代的符码,我们可以拨开表象进入象征和隐喻的丛林,就像包括本书作者在内的很多研究者对小红帽故事所做的那样。只是我们的学者好像不大愿意把毛片都纳入研究范围。

    作为一个在法国流传已久的故事,“小红帽”首次成文是17世纪末的佩罗版,佩罗加了段教训,意在劝喻少女坚守自己的贞操,其时正是宫廷生活糜烂、社会道德观依旧原始的路易十四时代。到了格林兄弟版,小红帽被猎人从狼腹里救了出来,这个“童话”也从性寓言转为家庭寓言,旨在宣扬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规范,以及父权和男性对女人的拯救。而在可能更为民间的《外婆的故事》中,小红帽自行逃脱了野狼的攻击,女性也能独立走向成熟。此后,小红帽成了夜总会的脱衣舞娘、广告中的性感明星、女权主义者的唾弃对象、掏出手枪干掉野狼后披上狼皮的女杰、A片中的肉弹女王、《高速公路》中的威瑟斯朋等等,野狼也与时俱进,从异端变为异装癖,不过和小红MM上床的渴望似乎从未改变。

    这本书对小红帽的文化解析零零总总,但其核心还是性别和女性主义批评。在传统文学批评被文化批评取代的过程中,女性主义始终是强悍的生力军,哈罗德·布鲁姆称其为“关于性倾向的奇谈怪论”。但不管这些是洞见还是胡扯,至少是妙趣横生、读着很HIGH的。这样的童话解读书也渐渐成了我们的睡前读物,就像曾经的童话书一样,那时我们拥着童话入眠,不知道“小红帽和野狼栖息的地方,称为森林或人类的心灵,这是人类英雄故事的光谱聚焦之处,也是显露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的地方”,也不明白其中可能充斥着各类性和暴力的隐喻,但也许只有那时我们才读懂过童话。